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1〕22號)精神,深入推進效能風暴行動和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經省政府同意,就全面推進電子政務平臺建設,加強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按照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進一步創(chuàng)新行政服務和管理模式,推進政府信息公開事項全面準確發(fā)布,促使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強化行政權力運行的制約監(jiān)督,全面提升我省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水平,為全省經濟社會發(fā)展創(chuàng)造優(yōu)良環(huán)境。
(二)總體目標。各市州統籌組織開發(fā)本市州及所屬縣市區(qū)集約化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應用系統軟件,滿足本市州及所屬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行政村(社區(qū))的應用需要,并與省級平臺對接聯通,建成統一的政務公開、政務服務和電子監(jiān)察電子政務平臺,確保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公開、透明、規(guī)范、高效運行。
二、建設原則
?。ㄒ唬┛茖W規(guī)劃,統籌建設。遵循國家電子政務技術規(guī)范和網絡建設標準,科學規(guī)劃,分級部署應用,避免重復建設和投資浪費。
(二)整合資源,高效利用。充分利用各級各部門已有的網絡、應用及數據服務和信息安全等基礎設施,通過升級改造和整合利用,構建縱向覆蓋省、市、縣、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行政村(社區(qū)),橫向連接各行政職能部門的統一電子政務網絡,為部署應用政務公開、政務服務和電子監(jiān)察系統提供基礎環(huán)境和支撐。
(三)先易后難,逐步完善。先期建設政務公開、網上審批業(yè)務應用系統和電子監(jiān)察系統,逐步建設公共資源交易業(yè)務應用系統;先期建設省、市、縣三級電子政務平臺,再逐步向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行政村(社區(qū))延伸。
(四)深化應用,保障安全。強化服務群眾意識,不斷擴大平臺應用范圍,深化應用效果,為公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務。同時建立和完善系統平臺安全保障措施,提高安全防護能力。
三、主要任務
?。ㄒ唬┗A設施建設。基礎設施是支撐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等應用的基礎載體,由網絡設施、應用及數據服務設施、信息安全設施等技術載體組成。要充分利用已有基礎設施,采用符合國家要求的自主可控的軟硬件設備,根據我省電子政務建設規(guī)劃和相關技術規(guī)范、標準,構建完備高效的電子政務基礎設施。并按照“外網受理、專網辦理、外網反饋”的模式,完善全省各級政務專網,以滿足政務公開、政務服務業(yè)務應用系統及電子監(jiān)察系統部署運行的需求。
(二)信息資源庫建設。信息資源包括政府信息公開、政務服務、電子監(jiān)察三類,重點建設政務公開及政務服務事項數據庫、政務服務事項辦理過程信息庫、政務服務事項辦理結果信息庫、監(jiān)察規(guī)則信息庫、監(jiān)察業(yè)務信息庫等五大信息資源庫,進而實現政務服務和電子監(jiān)察信息資源管理,并通過網閘、數據擺渡等軟硬件技術手段實現數據交互,確保各類信息安全。
(三)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應用系統建設。
1.政務信息公開應用系統。政務信息公開系統提供信息公開內容的采集、編輯、審查、發(fā)布等,支持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向公眾提供行政審批事項相關法律法規(guī)、具體辦事指南、審批事項要求等信息,并提供申請表格下載等服務,方便群眾辦事,接受群眾監(jiān)督。
2.行政審批業(yè)務應用系統。將面向公眾的辦事項目進行梳理,優(yōu)化并固化工作流程和辦事程序,通過業(yè)務數據網上協同流轉,實現網上申報、網上審批、在線查詢和在線投訴等。
3.公共資源交易業(yè)務應用系統。建立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建設工程招投標、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于一體的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對交易業(yè)務全過程進行軟件程序固化,實現所有交易環(huán)節(jié)網上透明運行。
4.電子監(jiān)察應用系統。按照“內部運行、流程監(jiān)控,承諾辦理、超時查處,統一標準、執(zhí)法規(guī)范”的要求,對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等行政權力運行實施全方位、全過程的立體化監(jiān)察,使監(jiān)察由被動向主動,由應急向常規(guī),由事后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監(jiān)督轉變,最大限度減少行政權力行使的隨意性。
(四)服務窗口建設。服務窗口由各級政府政務大廳、鄉(xiāng)鎮(zhèn)(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和行政村(社區(qū))便民服務點組成。省、市、縣必須建立本級政府政務大廳,鄉(xiāng)鎮(zhèn)(街道)、行政村(社區(qū))應建有便民服務中心或便民服務點,并逐步實現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面向社會公眾提供咨詢、受理、辦理和反饋等服務。
(五)政府網站建設。政府網站面向社會公眾提供政府信息公開、網上辦事和政民互動等服務,要在建設和完善政府網站的同時,重點集中建設政務公開、政務服務、電子監(jiān)察三個基本專欄。突出政務公開和網上審批業(yè)務,在顯要位置設置網上申報入口,方便公眾快速定位到網上辦事大廳界面,進行事項申報、咨詢或反饋。
四、實施步驟
(一)規(guī)范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事項。各級行政職權部門要全面梳理并嚴格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職權和便民服務事項,編制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目錄。要摸清行政職權底數,對沒有合法依據的行政職權予以取消,將依法確定并審核確認的行政職權編入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目錄,并明確每項行政職權的名稱、內容、辦理主體、依據、條件、期限和監(jiān)督渠道。便民服務事項要根據實際情況,充分考慮群眾需求,做到依據充分、主體明確、流程清晰。要在優(yōu)化行政職權運行流程基礎上,針對每項行政職權編制權力運行流程圖,在辦理主體內部明確辦理的崗位、權限、程序和時限等,為通過電子政務平臺開展電子監(jiān)察奠定基礎。
(二)建立和完善電子政務平臺。電子政務平臺由基礎設施、信息資源、應用系統、服務窗口和政府網站等五部分組成。沒有建立電子政務平臺的市州和縣市區(qū),要統一規(guī)劃和建設,并與省級平臺對接聯通;已建立電子政務平臺且符合要求的,要搞好系統對接;不符合要求的,要進行調整、升級和改造,以滿足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應用需要。電子政務平臺建設標準與要求參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關于開展依托電子政務平臺加強縣級政府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1〕99號,以下簡稱《試點工作意見》)、《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監(jiān)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關于印發(fā)〈依托電子政務平臺加強縣級政府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實施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聯信〔2011〕455號,以下簡稱《實施指南》)和全省政務服務中心建設與管理相關規(guī)范執(zhí)行?!对圏c工作意見》和《實施指南》在國家預防腐敗局網站(網址:www.nbcp.gov.cn)“文件匯編”欄目下載,全省政務服務中心建設與管理規(guī)范另行下發(fā)。
(三)加強電子政務平臺的應用。按照“兩集中、兩到位”和“一站式服務”原則,在電子政務平臺上全面、準確發(fā)布政府信息公開事項,將行政職權事項納入業(yè)務應用系統辦理,通過平臺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行政村(社區(qū))服務窗口終端辦理便民服務事項,并使電子監(jiān)察覆蓋行政職權和便民服務事項辦理過程的各個環(huán)節(jié)。有條件的市州和縣市區(qū)要逐步將公共資源交易納入統一平臺辦理。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依托電子政務平臺加強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是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的通知》精神和開展效能風暴行動、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的重要舉措,是促進政府轉變管理和服務模式、推進政府效能建設、打造服務政府和陽光政府、實現“制度+科技”預防腐敗總體思路的有力抓手。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及時成立電子政務平臺建設領導機構,編制建設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實施步驟、保障措施、責任單位和任務分工,并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研究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各地編制的建設方案,要報上一級電子政務主管部門審核和備案。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加強監(jiān)督檢查,確保平臺建設和應用順利進行。
(二)明確分工,協調推進。各級信息公開、審改、編制、法制部門負責對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職權事項和便民服務事項的具體內容進行審核;電子政務主管部門負責平臺的建設、運行維護、技術保障、應用培訓和測試評估等工作;政務服務中心負責政務大廳的運行管理,并指導下級政務服務中心工作;政府職能部門負責梳理并嚴格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職權和便民服務事項,依托本級平臺向社會公眾公開信息、提供服務;財政部門負責建設經費的支持保障;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監(jiān)察規(guī)則的制定,并對事項辦理情況進行監(jiān)察。省電子政務辦公室負責省級平臺與各市州平臺的對接聯通等技術工作。
(三)健全制度,完善機制。各級政府要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對公務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全面提高其服務意識和電子政務應用能力。要結合工作實際,建立和完善相關制度,進一步規(guī)范信息公開、事項辦理和政務大廳運行。要把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依法行政考核、機關效能考核范圍,建立長效機制,促進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常態(tài)化。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2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