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常識告訴我們,公民意識是指公民個人對自己在國家中地位的自我認識,也就是公民自覺地以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為核心內容,以自己在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中的主體地位為思想來源,把國家主人的責任感、使命感和權利義務觀融為一體的自我認識。

  時下湖南掀起了思想大解放的浪潮,各界群眾正在利用網絡等各種載體進行熱烈的討論,這體現了黨政部門對社會個體的尊重與公民觀念的重視,以及對“以人為本”執(zhí)政思想的有力貫徹。與此同時,這新一輪解放思想,也是對“公民意識”的一次有益培育,而這無疑是目前中國社會轉型,尤其是政治體制改革的迫切需要。

  現實已為我們證明:互聯(lián)網是“現代公民意識”崛起的一個有利平臺。因為從2001至今,“互聯(lián)網之善”表現出某種令人激動的特性,例如,面對孫志剛案及其一系列侵犯百姓權益的案件,正是互聯(lián)網民意促成“暫住證”的取消,改善了底層民眾的生存狀況,顯示出互聯(lián)網的強大能量。后來不論是“山西奴工事件”,還是“老虎門事件”,尤其是前者,自網絡上出現《誰來救救我們的孩子?——400位父親泣血呼救》開始,探求真相的人們不斷地以一顆責任之心自我培育“公民意識”。

  然而,在“公民意識”潛移默化的培植過程中,“互聯(lián)網之惡”卻時而上升為主導力量,網絡社會并沒有發(fā)育出真正健康的公民團體,為捍衛(wèi)民權和推進憲政提供理性支持,反而滋養(yǎng)了蒙面的網絡民兵,在針對“小人物”的話語圍獵中,不倦地探求道德和游戲的雙重狂歡。這是互聯(lián)網的歧路,也是“中國哄客”自我反省的沉重起點。

  筆者認為,之所以出現網絡話語圍獵的泛濫與無序,是因為現代公民意識在互聯(lián)網催生的這一土壤里發(fā)育不全。公民意識,它并非一個單細胞生物,而是一個復合體高級動物,從內涵上基本上包括參與意識、監(jiān)督意識、責任意識與規(guī)則意識等。

  據此,從網絡世界看現在公民意識的發(fā)展現狀,我們可以發(fā)現現代公民意識中“參與意識”、“監(jiān)督意識”等元素,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加強。從而在缺乏“責任意識”與“規(guī)則意識”的情況下,互聯(lián)網之惡不斷抬頭,曾一度造成網絡的失序狀態(tài)。雖然這種不健全的公民意識在參與與監(jiān)督的過程中,促進了現代政治民主的發(fā)展,至少在公共政策制定執(zhí)行上有了多元化聲音,但這無助于降低社會轉型期的政治風險,而可能是一個個小火山,隨時可能爆發(fā)。

  再進一步講,網絡世界是現實社會的延伸,網絡社會一方面促進了現代公民意識的崛起,另一方面仍存在一些阻礙因素,比如建立與完善網絡世界的“規(guī)則意識”、“責任意識”任重道遠,這并非“網名實名制”、“上網吧需要出示身份證”等可以為之。

  稍一觀察,在現實社會中,發(fā)育不全的現代公民意識的表現形式更是多種多樣。比如說,在農村,各種上級部門對農民的各種財政補貼,被基層干部私吞,根本無法發(fā)放在農民手中,而這類現象并非個別。不過,因為信息政策的進一步放開,群眾可以通過各種途徑如網絡、電視等等了解到相關情況,而知道了實情之后,大部分人仍是選擇沉默,至多私下里大發(fā)牢騷,大肆批評,僅此而已。因為在他們心中,這是無可奈何的事情,只要被逼得無法生存,就不愿去維護自身權益。所以,一旦某某貪官被繩之以法,他們才感到“惡有惡報”的真理,并為之敲鑼打鼓,慶幸萬分。

  事實上,近來各地發(fā)生不少社會安全事件,正是現代公民意識無法按其正常渠道發(fā)展的結果。本來群眾利益受損,可以通過政府部門或司法部門來解決,這才是合理的有序的。正是由于民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現代公民意識可以慢慢因此而培植,但體制上的弊端,也可以說是通過合理渠道解決的難度太大,甚至一些民生事件最終不了了之,從而他們就不得不暴而起之。與網絡世界一樣,正是因為現代公民意識的“規(guī)則意識”、“責任意識”的缺失。

  現代公民意識的發(fā)育不完全,同樣還表現在基層選舉、教育改革、醫(yī)療改革等各個方面。而在當今社會大轉型的背景下,解決思想無疑要進一步培育現代公民意識。因此,在新一輪解放思想的過程中,政府部門必須重視一個“人”的真正的健全發(fā)展,為一個“人”的全面發(fā)展進一步提供社會各方面的保障,從而使之現代公民,而正確地認識、積極而負責地參與國家和社會公共生活,以發(fā)展國家和社會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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