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施行已有三周年,日前,一份對于該條例實施情況的調查報告在北京大學發(fā)布。調查顯示,三年來全國各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報字數不一,最少單位年報字數僅為522字。

  這份名為《信息公開這三年: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報為視角的觀察》的報告,以全國31個省級行政單位(除港、澳、臺)、83個國務院下屬機構、50個全國較大城市,共164個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或類似名稱)為素材。三年素材共417份。

  在對報告字數的調查顯示,三年來,省級行政單位和較大城市的平均年報字數均在4500字以上,而國務院下屬機構的平均年報字數不超過3000字。具體到單位,字數最高為遼寧省的2009年年報,達13522字;字數最低為中國地震局的2009年年報,僅522字。對此,報告發(fā)布人北京大學公眾參與研究與支持中心主任王錫鋅表示,信息年報字數雖然不是越多越好。但至少需要一個基本信息量的支持。“哪怕2000字的報告,去頭去尾內容就不多了,更何況500多字。”

  調查報告總體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三年,各單位的整體信息公開程度在提高,年報內容不斷豐富,監(jiān)督與救濟機制不斷完善,基層信息公開指導與推進不斷加強。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如年報統(tǒng)一與規(guī)范化欠缺,年報性質含糊、實踐混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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